本网讯 张美莲 报道:近日,通过县文明委复查,江华县人防办被县委、县政府授予“县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江华县人防办自2017年以来,认真按照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,多措并举积极开展“县文明单位”创建工作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设。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,江华人防办成立了创建县文明单位领导小组,并按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要求,组织召开了文明创建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,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,明确责任分工,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,创建工作有序开展。二是大力营造文明宣传氛围。积极开展文明创建进股室活动,每年至少对干部进行培训两次。在办公场所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公益广告及政务公开栏等,在干部群众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,营造浓厚的文明宣传氛围。三是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。每季度开展一次开展“道德讲堂”活动,每个月到扶贫村开展一次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,并积极开展“文明餐桌”“文明交通”“文明旅游”“文明劝导”“网络文明传播”行动,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进社区派发“文明餐桌”倡议书、文明上网宣传单,并积极组织开展防空防灾宣传与演练、国防教育等志愿服务。
今后,江华县人防办将以此为契机,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,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,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文明素质,营造文明、和谐的工作环境。
(编辑:刘彦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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